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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第三届“创青春”创业竞赛暨第四届“互联网+”创新创业(文化创意服务类)大赛比赛通知
2017-11-02 09:18 魏学庆 

各院系团委、各创业创新参赛团队:

为迎接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和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赛,经研究,我校将启动第三届“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优秀项目选拔赛暨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内赛,商学院承办文化创意服务类赛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共聚青春力量共创精彩梦想

二、比赛时间

2017年10月至12月

三、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在籍本科生及研究生,以及毕业3年以内的学生(仅限于创业实践赛和“互联网+”作品)。

四、参赛形式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五、参赛条件

主体赛事分为创业计划赛、公益创业赛和创业实践赛。

(一)创业计划竞赛

要求参赛者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书。

参赛要求:申报参赛须提交项目申报表、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

(二)公益创业赛

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要求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团队成员一般不超过10人。

参赛要求:参赛项目须提交参赛报名表、创业计划书,要能体现项目的公益性、创业性、实践性。

(三)创业实践赛

要求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为我校在校生或者3年内毕业生。

参赛要求:申报参赛须提交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以盈利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六、承办单位

商学院

七、大赛奖励

根据报名情况和决赛表现设奖项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八、赛程安排

1.报名及作品提交(11月1日-11月20日)。请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商学院苏成兄办公邮箱,将纸质材料交到商学院团委办公室(主楼708)。

2.晋级项目公布(11月20日-11月25日)。对进入决赛的团队进行公示,并通知准备决赛答辩。

3.校级决赛(11月25日-11月30日)。专家委员会将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优秀项目参与现场答辩。

4.终审、展览。12月初,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终审,举办竞赛作品展,12月中下旬举办校级公开答辩展示会。

5.总结、表彰。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证书和奖品。

九、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和项目推荐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有力地推动我校创建江苏海洋大学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在新的时代、新的征程中,做出新成绩,实现新突破。

联系地址:主楼708室

联系电话:13812336098

淮海工学院第三届“创青春”创业竞赛组委会

共青团淮海工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淮海工学院商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淮海工学院第三届“创青春”创业竞赛暨第四届“互联网+”创新创业(文化创意服务类)大赛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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