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表彰二○一六至二○一七年度我校涌现出的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动员全校团员青年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为学校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校团委拟于“五四”前后表彰淮海工学院“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有一个威信高、能力强、为青年所拥护的领导班子;有一支组织健全,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干部队伍;
2、团支部工作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认真做好团支部工作记录;
3、团支部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本支部工作及落实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
4、团支部组织生活正常,每学期至少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质量高;
5、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按步骤认真组织好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且参加率达98%以上;
6、建有团员证管理制度,及时做好新团员的颁证工作,团员证年度注册率达95%以上;
7、认真执行团费收缴制度,根据上级团组织规定时间收齐上缴;
8、认真做好团员青年的教育帮助工作。坚持标准、按程序发展新团员,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9、能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并能创造性地开展一次有影响的、思想性和教育性较强的主题团日活动;
10、能带领团员青年树立良好学风,全班平均学习成绩在同专业班级中名列前茅;
11、团员队伍素质较好,全年无一名团员因违反团纪校纪而受到处分;
12、积极参与江苏省大学生实践成长服务平台(PU平台)建设。团员活跃度高,部落健全,并积极利用PU平台发起、组织、完结活动。
(二)优秀团员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双学”小组的学习。
3、积极主动地关心团的建设与发展,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并主动协助团支部开展工作。
4、学习成绩优良,奖学金评定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奖学金评定等级以最近一次为准。
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团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度无违反纪律而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
6、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踊跃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75分以上。
(三)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干部除要符合优秀团员的规定外,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团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达一年以上(含一年)。
2、分管负责的工作完成较好,并出色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3、热爱团的工作,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较强的个人魅力,在本单位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受到大多数团员青年的拥护。
二、申报范围和数额
(一)淮海工学院“五四红旗团委”为2016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先进单位,不需另行申报评选。
(二)淮海工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工作者”为2016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先进单位的团委负责人,不需另行申报评选。
(三)淮海工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面向各基层团支部。由各学院按条件组织进行,各学院推荐数额不超过现有团支部总数的15%。
(四)淮海工学院“优秀团干部”的评选,面向各学院团委学生干部、各班级团干部、直属社团团干部。由各学院按条件组织评选,各学院推荐数额分别不超过现任团干部数的10%。
(五)淮海工学院“优秀团员”的评选,面向全校所有学生团员,保留团籍的党员(含预备党员)也可以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由各学院按条件组织评选,各学院推荐数额分别不超过现有团员总数的5%。
(六)直属社团团支部评选的“优秀团员”,由团队负责人按条件组织申报,不超过团队成员数的10%,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到校团委组宣部予以审核。
(七)团内评优表彰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所有获奖集体及个人由校团委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所有申报表(纸质档)以及各单位最终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汇总名单(电子档),须于2017年4月10日下班前报送校团委组宣部,过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所有申报类型按照附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务必不要改变表格格式。
(三)所有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并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或纯蓝色钢笔填写。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事迹材料按照“标题黑体三号加粗,正文宋体四号,段前段后0行,行间距固定值25磅”的规定的格式用A4纸打印附后。
(五)“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审表不需要另附事迹材料,但表格的“主要事迹”一栏务必要按照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来逐一填写,不能只填写获奖情况。
各学院团委要对拟申报的集体、个人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情况,听取党组织意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把关,不搞平衡,真正把创新措施有力、工作成效突出的优秀团组织、先进个人推荐上来。
请二级学院分团委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评选结果和申请表格报送至校团委组宣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1:淮海工学院“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共青团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附件2:淮海工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审表
附件3:淮海工学院“优秀团员”评审表
附件4:淮海工学院“优秀团干部”评审表
共青团淮海工学院委员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淮海工学院“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共青团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2017年3月修订)
第一条 为表彰我校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及优秀个人,树立典型,动员全校团员青年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为学校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校团委于每年“五四”前后表彰淮海工学院“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工作者”。为规范团内表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团组织有关群团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落实上级团组织的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4、在学校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工作中获得前六名。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有一个威信高、能力强、为青年所拥护的领导班子;有一支组织健全,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干部队伍;
2、团支部工作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认真做好团支部工作记录;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本支部工作及落实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团支部组织生活正常,每学期至少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质量高;
3、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按步骤认真组织好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且参加率达98%以上;
4、建有团员证管理制度,及时做好新团员的颁证工作,团员证年度注册率达95%以上;
5、认真执行团费收缴制度,根据上级团组织规定时间收齐上缴;
6、认真做好团员青年的教育帮助工作。坚持标准、按程序发展新团员,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7、能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并能创造性地开展一次有影响的、思想性和教育性较强的主题团日活动;
8、能带领团员青年树立良好学风,全班平均学习成绩在同专业班级中名列前茅;团员队伍素质较好,全年无一名团员因违反团纪校纪而受到处分;
9、积极参与江苏省大学生实践成长服务平台(PU平台)建设。团员活跃度高,部落健全,并积极利用PU平台发起、组织、完结活动。
(三)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2、严格遵守团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本学年度无违反纪律而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踊跃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学习成绩优良,奖学金评定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奖学金评定等级以最近一次为准。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7、团龄在一年以上。
(四)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干部主要针对学生团干部开展评选,除要符合优秀团员的规定条件外,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校团委学生干部、学院团委学生干部、团支部委员(含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等职务达一年及以上。
2、分管负责的工作完成较好,并出色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3、热爱团的工作,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较强的个人魅力,在本单位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受到大多数团员青年的拥护。
(五)共青团先进工作者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3、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做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从事团的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
7、所在学院团委在学校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工作中获得前六名。
“共青团先进工作者”评选重点面向教师专职团干部,校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第三条 申报要求及名额比例
(一)淮海工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面向各基层团支部。由各学院按条件组织进行,各学院推荐数额不超过现有团支部总数的15%。
(二)淮海工学院“优秀团干部”的评选,面向学校团委学生干部、各学院团委学生干部、各班级团干部。由各学院按条件组织评选,各学院推荐数额分别不超过现任团干部数的10%。评为“优秀团干部”的不再参评“优秀团员”。
(三)淮海工学院“优秀团员”的评选,面向全校所有学生团员,保留团籍的党员(含预备党员)也可以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由各学院按条件组织评选,各学院推荐数额分别不超过现有团员总数的5%。
(四)直属社团团支部评选的“优秀团员”,由团队负责人按条件组织申报,不超过本社团成员数的10%,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到校团委组宣部予以审核。
(五)团内评优表彰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所有获奖集体及个人由校团委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
淮海工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审表
学院 团支部 2016——2017学年
团支部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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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类别 |
1、直属支部2、非直属支部 |
基 本 情 况 |
28周岁以下青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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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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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青比例 |
% |
发展团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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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人数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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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入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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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推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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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优”入党占团员入党的百分比 |
总百分比 |
% |
换届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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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年百分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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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拓展 |
“双学”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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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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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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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体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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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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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能 培 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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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材料 |
(附材料) 团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分团委 意见 |
学院团委盖章: 年 月 日 |
校团委意见 |
校团委(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1.“事迹材料”一栏请将事迹材料附后; 2.“素质拓展”一栏中若有相应的活动阵地,则填写具体数量,并在事迹材料(附件)中说明具体活动情况,没有则填“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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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淮海工学院“优秀团员”评审表
学院 团支部 2016——2017学年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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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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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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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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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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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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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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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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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学期体育课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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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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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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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学期综合测评名次 |
|
上一学期获奖学金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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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 好 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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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学 期 内 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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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事 迹 |
(不需另附材料,请按照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来逐一填写,不要只填写获奖情况) |
主 要 工 作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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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支 部 意 见 |
团支部书记签名 |
班 主 任 意 见 |
签 名(盖章) |
学 院 团 委 意 见 |
盖 章 |
校 团 委 意 见 |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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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淮海工学院“优秀团干部”评审表
学院 团支部 2016——2017学年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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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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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
民族 |
|
籍贯 |
|
政 治 面 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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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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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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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学期体育课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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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学制 |
|
上一学期综合测评名次 |
|
上一学期获奖学金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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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 好 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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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学 期 内 奖 惩 情 况 |
|
主 要 工 作 事 迹 |
(不需另附材料,请按照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来逐一填写,不要只填写获奖情况) |
主 要 工 作 事 迹 |
|
团 支 部 意 见 |
团支部书记签名 |
班 主 任 意 见 |
签 名(盖章) |
学 院 团 委 意 见 |
盖 章 |
校 团 委 意 见 |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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