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暑期前安全检查及暑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16年暑假将至,为保证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1.在办公室、实验室、图书馆、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人离开时要随身携带,以防财物被盗。
2.相关部门及各学院要加强对暑期留校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以防发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事故。留校学生在宿舍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不随手摆放,人离开时最好随身携带。严禁在校园内酗酒滋事、摔酒瓶、焚烧、毁坏物品等。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等电器。学生离开宿舍时,关好门窗,切断电脑、手机等电器电源,对违章用火、用电的学生,将依照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3.外出的老师、回家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同学在旅途中要增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不得擅自组织车辆载客或替他人拉客,不乘坐无营运证的车船,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损失无法挽回。不轻信他人,随意将个人和家庭情况、手机号码等信息告诉陌生人,防止上当受骗。提高品德修养,不参与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动,不参与传销活动,自觉拒绝邪教,拒沾黄、赌、毒。
4.后勤管理处和物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宿舍、楼宇内的安全巡查,杜绝违章用火、用电和留宿未经批准的非本校学生。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5.食堂等饮食服务单位要自觉遵守有关卫生防疫的各项规定,确保暑期食品卫生安全。
6.校园里机动车流动量大,河道纵横。假期中带小孩进入校园的家长要悉心呵护好自己孩子,不要让孩子在校园道路上、河边玩耍嬉闹,以免发生意外。
7.暑假期间,校内各商业网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采取加固门窗、安装报警装置等有效措施。
8.各施工单位和用工部门要教育自己的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和卫生管理各项措施,做到人头熟悉、手续齐全、安全生产、管理到位。杜绝违法犯罪案件、违纪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9.严禁利用校园道路进行机动车驾驶培训和练习。
10.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处(保安),或者110报案。
二、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一次放假前的安全大检查
各单位、各部门在放假前要认真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
1.教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配电室等重点场所管理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落实到位;室内外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按有关规定配备、定期更换并能保证安全使用。
3.用电线路是否有老化、破损、裸露现象以及能否及时更换,线路安装是否规范;应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是否齐备、完好。
4.对广大师生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制定了灭火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师生是否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是否具备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逃生能力。
5.贵重、精密仪器设备保管是否安全规范。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放射性等危险药品和试剂的存放是否安全规范。
6.现金票据的保管是否符合财务管理制度。
7.无学生居住的宿舍、实验室等部位的门窗、水电、煤气等是否关好或切断;特别要检查计算机房、办公室等场所贵重物品集中存放部位的防火、防盗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假期值班人员是否落实。
8.假期中不用的办公室、实验室、宿舍、教室等部位要加贴封条。
各单位、各部门将安全检查情况,在7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综合科)。对查出的隐患应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学校集中大检查工作安排
检查时间:7月5-7日。
参加检查部门:保卫处、设备处、后勤处、学生处、基建处、资产处、饮食公司。
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分校区集中检查请自行组织。
四、切实落实暑假安全教育和管理措施
1.学校假期中将严格门卫管理,外来车辆、人员凭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
2.假期中校内的各类办班、培训、集体活动,应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措施。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并到保卫处办理有关手续的人员和车辆,门卫不予放行,后果由组织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3.假期中需要继续使用的实验室、重点要害部位,要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措施。
4.假期中各类值班人员均应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好来访、巡查记录,不得擅自离岗,发现异常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所在校区保卫部门报告并及时进行处置。各校区保卫部门要根据各校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加强值班、巡逻力量,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督促、检查所辖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校园暑假期间良好的治安秩序。
淮海工学院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