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海工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淮工院发[2014]114号)和《淮海工学院学生大类培养专业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淮工院发〔2012〕22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我校一、二年级(2015级、201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名额及志愿填报
(一)转专业名额
根据目前各专业办学条件及各专业现有学生人数情况,经研究确定各专业的接收名额(见附件1)。
(二)志愿填报
学生自愿报名,每名学生可填报两个申请转入专业,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经审查批准后,均可参加转专业考试。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二在籍学生(不包括对口单招、专转本及体育、艺术相关专业学生、休学尚未复学及正在试读的学生);
2.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
3.入学以来未受过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二)本次只受理一、二年级学生跨专业大类转专业申请,同一大类内转专业将按有关规定另行组织(学分制大类培养专业分类情况见附件2)。二年级学生跨专业大类转专业原则上应编入低一年级就读。
三、组织报名
(一)学生申请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
(二)具体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做好本次转专业的报名组织工作,要求学生在充分了解专业情况并与家长沟通后,参考公布的各专业接收计划进行报名。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填写《学生转专业申请、录取审批表》(见附件3),请各学院认真审核报名资格,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学生转专业申请、录取审批表》于2015年11月20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经审批后的报名申请一律不再修改志愿。
四、考试科目
1.考试科目为英语水平测试、高等数学、语文知识与写作三门,其中英语水平测试为必考科目,高等数学、语文知识与写作为选考科目。
2.英语水平测试不考核听力,高等数学考核高等数学B上册内容,语文知识与写作的考核要求参考高考语文考核范围。
3.凡申请转入文科专业的学生必须选考语文知识与写作;申请转入理工科专业的学生必须选考高等数学。
4.凡填报两个志愿专业的学生,所填报的两个志愿专业选考的科目不得冲突,即选考科目能同时满足所填志愿专业的科目要求。
五、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3日
上午7:40—9:40 高等数学、语文知识与写作(笔试)
上午10:00—12:00 英语水平测试(笔试)
六、录取工作
学校根据学生的考核总分划定录取分数线,按各专业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线上最后一名若有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录取时首先满足第一志愿,若各专业第一志愿录取后仍有剩余名额再从第二志愿录取,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线上最后一名若有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录取名单经公示,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由教务处下发学生转专业通知,并进行学籍异动。各学院在通知下达三天内,办完学生转专业手续。
相关表格至各班学习委员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