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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和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合唱比赛的通知
2019-08-25 10:33 魏学庆 

各二级学院团委,各群团组织:

为热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热情讴歌新中国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激发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怀。经研究决定,由校团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合举办“我和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合唱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我和我的祖国

二、比赛时间

2019年9月底

三、比赛地点

苍梧校区大礼堂

四、参赛对象

全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赛。各参赛队不得请外援(含合唱队员、指挥、领唱、领诵和伴舞队员)。

五、参赛歌曲及形式

1.每个参赛队选择两首歌曲参赛,歌曲以红色经典歌曲、青春励志歌曲为主,可以在保留主旋律、歌词的情况下,予以适当改编。

2.表演形式以合唱为主,可以辅以领唱、对唱、分部轮唱、朗诵、伴舞等表演形式。伴奏可采用钢琴、手风琴、伴奏带、乐队等方式,报名时须注明采用何种伴奏。钢琴由学校提供,其他伴奏形式由各参赛队自行准备。

六、参赛要求

1.每支参赛队伍人数不低于80人,不高于100人,人数增加或减少将按照打分细则酌情扣分。

2.两首歌曲演唱顺序不限,总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包括上下场时间)。

3.请各参赛队于9月12日前将报名表(附件1)交至校团委艺术教育中心。报名结束后通过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七、奖项设置

比赛将设一等奖3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9名、奖金1000元。另设最佳指挥奖4名和最佳表演奖1名。

八、评分标准

总分100分

1.演唱技巧40分(声音洪亮协调,音准节奏准确,声情并茂,吐字清晰,对不同风格的歌曲艺术处理得当)

2.精神面貌20分(参赛队员精神饱满,仪容、仪表得体,服装整齐统一,进退场秩序良好)

3.舞台表现20分(编排新颖有特色,观众反应强烈,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4.比赛指挥10分(指挥手势优美,节奏准确,能充分调动演唱、演奏、表演者的情绪)

5.合唱人数5分(参赛人员数量符合比赛要求)

6.演唱时间5分(表演时长在10分钟以内,不超时)

附件1:“我和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合唱比赛报名表

附件2:“我和我的祖国”大合唱比赛歌曲推荐目录

                                          江苏海洋大学团委 江苏海洋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8月24日

附件【20190826 关于举办“我和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合唱比赛的通知(1)(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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