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淮工委发[2016]20号
关于评选二○一五至二○一六年度淮海工学院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表彰二○一五至二○一六年度我校涌现出的先进团组织和优秀团员、团干部,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动员全校团员青年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为学校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校团委拟于“五四”前后表彰淮海工学院“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有一个威信高、能力强、为青年所拥护的领导班子;有一支组织健全,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干部队伍;
2、团支部工作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及时向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认真做好团支部工作记录;
3、团支部定期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本支部工作及落实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
4、团支部组织生活正常,每学期至少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质量高;
5、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按步骤认真组织好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且参加率达98%以上;
6、建有团员证管理制度,及时做好新团员的颁证工作,团员证年度注册率达95%以上;
7、认真执行团费收缴制度,根据上级团组织规定时间收齐上缴;
8、认真做好团员青年的教育帮助工作。坚持标准、按程序发展新团员,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9、能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并能创造性地开展一次有影响的、思想性和教育性较强的主题团日活动;
10、能带领团员青年树立良好学风,全班平均学习成绩在同专业班级中名列前茅;
11、团员队伍素质较好,全年无一名团员因违反团纪校纪而受到处分;
12、积极参与江苏省大学生实践成长服务平台(PU平台)建设。团员活跃度高,部落健全,并积极利用PU平台发起、组织、完结活动。
(二)优秀团员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掌握团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双学”小组的学习。
3、积极主动地关心团的建设与发展,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并主动协助团支部开展工作。
4、学习成绩优良,奖学金评定三等以上(含三等奖学金),奖学金评定等级以最近一次为准。
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团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度无违反纪律而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
6、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7、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踊跃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8、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75分以上。
(三)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干部除要符合优秀团员的规定外,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担任团支部委员及以上职务达一年以上(含一年)。
2、分管负责的工作完成较好,并出色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其他任务。
3、热爱团的工作,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较强的个人魅力,在本单位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受到大多数团员青年的拥护。
二、申报范围和数额
(一)淮海工学院“五四红旗团委”为2015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先进单位,不需另行申报评选。
(二)淮海工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工作者”为2015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先进单位的团委负责人,不需另行申报评选。
(三)淮海工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面向各基层团支部。由各学院按条件组织进行,各学院推荐数额不超过现有团支部总数的15%。
(四)淮海工学院“优秀团干部”的评选,面向各学院团委学生干部、各班级团干部、直属社团团干部。由各学院按条件组织评选,各学院推荐数额分别不超过现任团干部数的10%。
(五)淮海工学院“优秀团员”的评选,面向全校所有学生团员,保留团籍的党员(含预备党员)也可以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由各学院按条件组织评选,各学院推荐数额分别不超过现有团员总数的5%。
直属社团团支部评选的“优秀团员”,由团队负责人按条件组织申报,不超过团队成员数的10%,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到校团委组宣部予以审核。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所有申报表(纸质档)以及各单位最终评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汇总名单(电子档),须于2016年4月20日下班前报送校团委组宣部,过期视为放弃申报。
(二)所有申报类型按照附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务必不要改变表格格式。
(三)所有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并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或纯蓝色钢笔填写。
(四)“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事迹材料按照“标题黑体三号加粗,正文宋体四号,段前段后0行,行间距固定值25磅”的规定的格式用A4纸打印附后。
(五)“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评审表不需要另附事迹材料,但表格的“主要事迹”一栏务必要按照文件要求的申报条件来逐一填写,不能只填写获奖情况。
各学院团委要对拟申报的集体、个人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情况,听取党组织意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把关,不搞平衡,真正把创新措施有力、工作成效突出的优秀团组织、先进个人推荐上来。
附件1:淮海工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审表
附件2:淮海工学院“优秀团员”评审表
附件3:淮海工学院“优秀团干部”评审表
共青团淮海工学院委员会
二○一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