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关于巡视江苏省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精神,按照省纪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分行业分系统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苏纪办〔2018〕98号)和《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精准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苏教监函〔2018〕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以党支部为单位,9月25日前组织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组织生活会。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加强对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认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努力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和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附件:
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见中纪委网站)
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4.关于印发《淮海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淮工委发〔2016〕106号)
5.关于印发《淮海工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淮工委办〔2018〕2号)
6.关于转发《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八条禁令的通知》的通知)(淮工纪〔2018〕4号)
7.关于印发《淮海工学院关于严格控制公款消费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的通知(淮工委发〔2013〕19号)
8.关于转发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淮工纪委发〔2015〕4号)
中共淮海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5日